针对网络广泛转载的《网曝双汇肋排烫出蛆虫》1事,双聚集团29日发表声明称,此报导系郑州消费者刘某通过微博发布消息引发的,刘某投诉的该批肋排生产工艺正常,出厂检验合格,冷链运输及销售环节达标,尚不清楚刘某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的真实动机。
但是,通过微博发布“双汇肋排烫出蛆虫”消息的刘某称,自己不认同双聚集团的声明,自己不是双聚集团声明中的某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,是1家企业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。
29日下午,双聚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,针对《网曝双汇肋排烫出蛆虫》1事,双聚集团高度重视,并进行了深入排查,并将排查结果公布以下:消费者刘某于5月27日上午11点零5分,在郑州市784号双汇连锁店购买双汇肋排0.828千克,中午12点10分返回连锁店以肋排生蛆为由,要求店方赔偿1500元,如果不给钱就要通过媒体曝光。双汇店员要求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遭到谢绝;双汇店员提出由政府质监部门对本产品进行质量检测,也遭到其谢绝。双汇店员依照正常的投诉处理流程与其沟通后,未满足刘某的赔偿要求。刘某离店后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。
双聚集团的声明还称:双汇工作人员对刘某投诉的该批肋排进行了排查。该批肋排为5月26日生产,生产工艺正常,出厂检验合格,冷链运输及销售环节达标,5月26日16时配送到784号店,双汇集团公布“肋排烫出蛆虫”事件排查结果,5月27日正常销售,当天有10位消费者购买了同批次同类产品总计6.34千克。截至目前唯一刘某1人投诉。
双聚集团的声明还说,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,双汇人员通过其随行朋友了解到该消费者姓刘,并得到了其手机号码,通过网上搜索得知,刘某系某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。
在电话中,双聚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告知记者:“此前,这家电视台的1个栏目曾希望和我们合作费用为50万元的广告,我们谢绝了。”
双聚集团的声明还称,目前,他们尚不清楚刘某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的真实动机,双聚集团正在对此事做进1步调查,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。
根据刘金涛提供的手机号码,记者拨通了投诉者刘某的电话。对方称自己就是“双汇肋排烫出蛆虫”消息的发布人。刘先生说:“我不认同双聚集团发布的声明,我自己不是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,目前只是1家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。网络上可以检索到的我是某电视台1个栏目广告联系人,是5年前的事情,我的工作早就换了。”
刘先生说:“我当时要求双汇连锁店赔偿我1500元,缘由是这样的:我发现肋排中有蛆虫后,根据中消协的相干规定,双汇集团公布“肋排烫出蛆虫”事件排查结果,就向连锁店要求赔偿500元。当天上午11时,我向连锁店要求赔偿,没有人理会我,1直等到下午4时,来了两个自称是双聚集团领导的人,开始和我理论。连续等了5个小时,我很生气,就要求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。双聚集团说我是报复,这是对我的污蔑。我和双聚集团没有任何业务来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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