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7日发出预防织纹螺食品中毒的风险警示。告示指出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,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。河鲀毒素中毒可引发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痹等症状,严重者可致死亡,织纹螺含高毒 目前无特效治疗解毒药,中毒潜伏期1般在10分钟至3小时。该毒素对热稳定,煮沸、盐腌、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,目前还没有殊效治疗解毒药物。
织纹螺,俗称海丝螺、海蛳螺、麦螺或白螺等,主要散布于浙江、福建、广东等沿海地区。织纹螺的外形特点为尾部较尖、细长,长度约为1厘米,宽度约为0.5厘米,约指甲盖大小,织纹螺含高毒 目前无特效治疗解毒药。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品中毒,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明确要求,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。
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,避免因食用织纹螺引发中毒,10月27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风险警示: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。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。误食织纹螺后,如产生中毒症状的,应当立即自行催吐,并到医院救治。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,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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