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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食品的“免死金牌”谁给的!

2017-07-13 19:56:07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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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世纪8910年代,以肯德基为代表的洋产品,带着1股“先进之风”进驻中国市场。统1的装修、干净的就餐环境,让人把他们和卫生安全画上了等号。但是,几10年后,具有大批“粉丝”的洋产品们,却屡屡被曝食品安全问题。媒体总结发现,近5年来,在华的洋快餐店已曝出最少17起食品安全事件,但遭到处罚的寥寥无几。是甚么让他们如此我行我素?

应当说,涉事洋品牌在国外都有不错的名誉。使用过期肉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母公司,是美国1家创建于1909年的老牌团体;屡次被曝光的麦当劳、肯德基也有60多年的历史。在其他地方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品牌,为何1进中国便耍起了滑头?或许,内外因兼而有之。内因此论,是源于资本逐利,有空子就要钻;外因则是我们的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,给了洋品牌太多可以钻的漏洞。

想象1下,恪守规矩的洋品牌到了国内,突然“欣喜地”发现,原来可使用过期肉大幅下落本钱,提高利润,消费者还发现不了。那么,何乐而不为?更让其没有后顾之忧的是,即使被曝光,也能够用“个别事件”搪塞;搪塞不了,就发公告道个歉;即使不幸被查处,交1点罚款,最多关门整理几天,就能够恢复营业。以2011年味千拉面“汤底勾兑”事件为例,有关部门开出20万元的罚款,这1数字不足其当时1天利润的1/5。但这事到了国外那就另当别论了:英格兰1家餐馆因菜品致使1名顾客出现严重过敏反应,终究被处以45万英镑的罚款,饭店终究因无力负担而宣布倒闭。

最近几年来,背法本钱太低的问题被屡次摆上台面,究其缘由,也许与我国立法制度的特点有1定关系。英美等国履行的是判例法,即过去的法院判决能够作为法律根据,灵活度更高;在我国,所有的判决必须依照成文的法律进行,洋食品的“免死金牌”谁给的,而1部法律的修订需要光阴。目前,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对大部份背法行动都有界定,洋食品的“免死金牌”谁给的,但却存在规定不够具体、不够详细、力度不够等情况。

经济学中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现象,从另外一个方面解释了洋品牌的有恃无恐。如果环境为商家的不法行动创造了肥沃土壤,本来遵法的人便可能因利润吸引、竞争压力等,加入不法商家阵营。从这个角度来讲,给了洋品牌免死金牌的并非哪一个人或哪个部门,而是全部社会的不良环境,比如,法律还不够细、不够严;监管存在漏洞;消费者盲目依赖等。固然,更重要的是,作为有名誉的全球性企业,为何1再放任自己下降标准,这本身是要反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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